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孝感城区实行生活垃圾处理费代征代缴的通知

来源:孝感自来水 发布时间:2018/3/28 15:58:2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为有效减少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款项流失,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比例、降低人工收费成本,按照“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 号)、《湖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鄂价法规〔2005〕89 号)和《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鄂价房服〔2009〕210 号),结合孝感城区实际,市政府决定采取代征代缴的方式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现通知如下:

一、收费性质及用途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用于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二、征收对象及范围

凡孝感市主城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市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含暂住人口)等均应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标准按孝价房服〔2002〕58号执行。

三、征收方式

孝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是征收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主体,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统一征收管理。具体采取直接征收和代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受委托代征相关单位应予以大力支持。

(一)随水费代征

1.凡与市自来水安博体育手机版【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用水关系(水改到户、抄表到户)的城区居民(包括暂住人口),由自来水安博体育手机版【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在城区居民缴纳水费时,按月或按季度代征其生活垃圾处理费;

2.与市自来水安博体育手机版【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用水关系的集体表用户,由水表户主按实际住户数代为统一缴纳;实际住户数由水表户主、环卫部门共同核定;

3.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由市财政部门按在编供养人数(含全额、差额拨款),在财政拨款经费中予以代为扣减、代为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二)上述未包括的缴费对象仍由市环卫部门负责征收。

(三)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孤寡老人、烈属、五保户、

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居民等对象,凭相关有效证件,予以办理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手续。

(四)对拖欠和拒不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各类征收对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申请相关部门将其纳入“信用中国”管理系统,列为“失信人”。

四、资金管理

1.市环卫部门与委托代征单位签订代征协议,代征单位按3%提取代征手续费,用以补偿代征相关费用。代为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统一上缴市级财政,实行代缴分离,并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

2.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

五、其他事项

1.市自来水安博体育手机版【中国】有限责任公司要落实生活垃圾处理费代征网点的相关工作,完成计量收费系统的升级改造;利用收费平台,将生活垃圾处理费与其他收费分开单列,实行一票多费制。

2.市环卫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公众媒体进行深入宣传,把握舆论导向,通过宣传车、咨询点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单位进行耐心细致的答疑和解释工作,充分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

支持。

3.为保证孝感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代征代缴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

六、孝南区,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可参照本通知组织实施。

七、本通知由孝感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八、本通知自2018 年1月1日起实施。


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